各班級: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充分發揮榜樣引領作用,省教育廳、團省委決定繼續在全省普通高校開展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和“先進班集體”評選活動。現将我院有關評選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彰範圍及名額
全院在籍學生,2023級學生和班級不參評,我院可推薦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3人,省級優秀畢業生1-2人,省級“先進班集體”1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不可兼評。
二、評選表彰标準及要求
1.“三好學生”評選标準:有正确的政治立場和堅定的愛國主義信念,堅決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團結同學,熱愛集體,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學習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績優秀,有較強的實踐能力與創新精神;熱愛勞動,積極參加公益環保、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等活動,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校園文化活動,身心健康,有較高的審美和人文素養,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标準》規定的要求。
評選要求:參評學生須獲得兩次及以上校“三好學生”,或獲得一次校“三好學生”和一次校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不包括各類獎助學金,文體、科創及學科競賽獲獎)。
2.“優秀學生幹部”評選标準:在具備省級“三好學生”條件的基礎上,有較強的責任意識,熱心承擔社會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有較強的服務意識,熱情為同學服務,在同學中有較高的認可度,起到先鋒模範示範引領作用;評選時在班級、黨團組織或院系級以上學生會等其他學校認定的學生組織中擔任主要學生幹部,且累計任職一年以上,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業績。
評選要求:參評學生須獲得過兩次校級優秀學生幹部表彰,或獲得一次校級“優秀學生幹部”稱号及校級以上其他綜合性榮譽(不包括各類獎助學金,文體、科創及學科競賽獲獎)。
3.“優秀畢業生”評選标準:有堅定正确的政治立場,遵紀守法、品德優秀,有較強的誠信意識和良好的學術道德,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學習刻苦、成績優良,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具有較強的實踐和創新能力;有正确的擇業觀和就業觀。對創新創業、積極應征入伍或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工作及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國際組織等就業的畢業生,優先推薦并可适當放寬評選條件,具體由學校規定。在本學段學習期内,曾獲得過校級以上榮譽,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成績顯著或作出突出貢獻。 評選要求:參評學生須被評選為校優秀畢業生。
4.“先進班集體”評選标準:班級全體同學政治堅定、素質過硬、團結協作、積極上進,有在思想、學習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範引領作用的班委會;有科學有效、完備合理的班級管理制度;有積極上進、團結互助、遵紀守法、崇尚科學、熱愛集體、朝氣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有嚴謹求實、刻苦鑽研、奮發向上的優良學風;積極參與校風建設和争做文明先鋒活動,熱心公益環保、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等;有健康的生活習慣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寝室衛生環境和個人衛生習慣好,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校園文化活動。
評選要求:獲獎班級從往年“十佳班級”中産生。
三、評選推薦程序
1.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由各班級組織初選,班級成立以輔導員為組長的評議小組,由評議小組審核并在本班級範圍内公示。
各班級于4月12日(周五)12點前将《江蘇省高校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畢業生”推薦表》(附件2)和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送至衛生經濟管理學院學工辦(B11-413)闫壯壯老師處。
2.省級“先進班集體”須從上一年度校十佳班級中産生,符合申報要求的班級請于4月12日(周五)12點前将《江蘇省高校省級“先進班集體”推薦表》(附件3)紙質版(一式兩份)送至衛生經濟管理學院學工辦(B11-413)闫壯壯老師處。
3.附件2、3和學生事迹材料電子版以班級命名打包發送至郵箱365207118@qq.com。
4.學院将組織公開評選,并在本學院範圍内公示無異議後,報送至學工處。學工處将在4月底舉行先進班集體差額評審,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江蘇省普通高校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優秀畢業生”推薦表).doc附件3(江蘇省普通高校省級“先進班集體”推薦表).doc
衛生經濟管理學院學工辦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