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黨員教師是學校教師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事業持續穩步高質量發展的先鋒力量。為提高教師黨員發展質量,建設政治素質優、業務水平高、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足的教師黨員隊伍,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文件,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基層黨組織要統籌規劃教師黨員發展工作,按照發展黨員工作“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的總要求,把政治标準放在首位,嚴把教師黨員發展質量關,加強對教師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考察,加強在高層次人才、優秀青年教師中發展黨員工作。
第三條 對遞交入黨申請書的教師,黨支部要盡快找本人談話,加大培養力度。對已确定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教師,黨支部要及時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其培養聯系人,并邀請一名黨員領導幹部或黨員學術帶頭人擔任其培養導師,遵循高知識群體和青年教師思想成長發展規律,有針對性地制定培養教育措施,健全把骨幹教師培養成黨員、把黨員教師培養成教學科研管理骨幹的“雙培養”機制。
第四條 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學術帶頭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每季度通過談心談話、邀請參加黨内有關活動、聽課、走訪實驗室等方式與教師入黨積極分子保持經常性聯系,幫助其提高政治素質、道德素養、教學科研能力。
(一)加強對教師入黨積極分子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圍繞黨的建設偉大曆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改革開放的偉大成就,做好教師入黨積極分子黨章黨規黨紀、世情黨情國情教育,強化其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思想認同、理論認同、情感認同。
(二)加強對教師入黨積極分子道德素養方面的培養。培養其實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和嚴謹治學的精神,引導其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刻苦鑽研,樹立良好的師德師風,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三)加強對教師入黨積極分子教學科研方面的指導。關心其課程設計,指導其提高“課程思政”的教學實踐水平,鼓勵其參與各類科研項目和人才項目的申報,切實解決其教學科研方面的困難。
第五條 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學術帶頭人要聽取教師入黨積極分子對學校或本單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引導和鼓勵其參加學校的各類群體活動、參與學校重要事項讨論決策,充分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主人翁态度和集體榮譽感。
第六條 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學術帶頭人要通過走訪、調研、摸排,多渠道發現思想品行好、業務能力強的優秀教師,及時将其納入視野,宣傳黨的政治主張,深入細緻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其對黨的認識,引導其向黨組織靠攏,确保黨員教師隊伍後備力量充足,能不斷補充新鮮血液。
第七條 校級黨員領導幹部每人擔任1-2名分管單位或聯系學院教師入黨積極分子的導師,院級黨員領導幹部每人擔任2-3名所在單位教師入黨積極分子的導師,黨員學術帶頭人每人擔任2-3名所在學科教師入黨積極分子的導師。
第八條 院級黨員領導幹部和黨員學術帶頭人聯系教師入黨積極分子的情況列入所在單位年度基層黨建工作考核範圍。
第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