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黨組織紀檢委員在學校紀委和二級黨組織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在向同級黨組織負責的同時,必須向學校紀委負責。根據《中國共産黨章程》《中國共産黨黨内監督條例》《中國共産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學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工作實際,制定學校二級黨組織紀檢委員工作職責,主要包括:
1.參加所在二級黨組織黨政聯席會議或領導班子會議,協助學校紀委監督檢查所在二級黨組織及其班子成員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嚴肅黨内政治生活及學校黨委各項決策部署情況。
2.協助所在二級黨組織抓好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及時督促貫徹落實上級、學校黨委、學校紀委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推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3.協助所在二級黨組織開展廉政教育和廉潔文化建設,做好廉政風險防控排查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等工作。
4.監督所在二級黨組織巡察整改、師德師風、選人用人、考試招生、經費使用、學術誠信、評獎評優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發現的重要事項和問題線索,及時向學校紀委報告。
5.通過調查研究、談心談話等方式,了解黨員執行黨規黨紀和廉潔自律的有關情況、黨員群衆對黨的工作及黨員領導幹部的意見建議等情況,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6.協助學校紀委做好所在二級黨組織相關的信訪舉報和審查調查工作、黨員控告和申訴的受理工作、受處分黨員的回訪教育工作。
7.參加學校紀委組織的有關會議和學習培訓。
8.完成學校紀委和所在二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