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奕華教授“問法為何物—揭開法律的面紗”學術講座圓滿舉行

發布時間:2016-04-07浏覽次數:1765

      

 

      201646上午九點,經貿管理學院特邀請台灣東吳大學法學院楊奕華教授在B11-414為我院研究生和教師作了題為問法為何物揭開法律的面紗的學術講座。

      楊奕華教授是台灣文化大學法學博士、英國萊斯特大學法學院榮譽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是法理學、西洋法律思想史、中國法律思想史、憲法、法律哲學、法學緒論、法學方法論、法律倫理學。講座主持人是經貿管理學院院長田侃教授。

      楊教授主要從五個部分對法為何物進行闡述:一、法律的存在是為了人,沒有法律的狀況是怎樣的,由獨活難共生易引出有社會才有法律;二、四個基本前提假設是人是宇宙的中心、人是思考的主體、人以思考形成知識、人運用知識使人過美好生活;三、人本的法律觀包括法律工具論-人主法輔、以人為本、法的本質是社約論、法治國是人本精神的展現;四、法律處理的是人、事、物三者之間的關系;五、人與事物的關系表現在利用厚生的事實、控制、擁有與利用、對偶性的人倫關系、由客觀化、規範化到法律化。在講座過程中,楊教授和在座師生熱情讨論了法在何處(書本、腦海、行動,還是信仰)?法律就是法條?法律有魅力(人人期待?指點迷津?真善美三赢?浪漫的法律人?)?法律談理想(理想不是空想妄想、理想的六重性、經由事實而超越實現法的理想、理想的法律人具有七加三的特質)?最後,他進行了總結:法律因人而存在-法律的人本主義、法律規範人與人、人與物的關系-權利義務關系、法律有理想的魅力-法的理想因素、法律的真面目-For people live happily.

     楊奕華教授的講座為在座師生形象生動地呈現了法律相關知識,對今後的專業學習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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